English

居民小区配套设施为何挪作它用

2000-04-1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赵建国 李海霞 我有话说

日前,有读者反映,他所居住的社区,按规划配建的一所幼儿园被管理部门改为了配餐中心,居委会变成了商业用房,其产生的噪音、油烟污染干扰了附近住户,那么这些小区的配套设施好好的为何挪作它用呢?据记者了解,这些小区的部分配套指标与小区发展现状严重脱节。

据了解,北京市1994年颁发的《关于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行指标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北京市新建、改建的居住区应根据相应的规模配置一定数量的配套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市政公用等,总配套用房面积约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10%。配套指标在当时非常适应群众的消费需求,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人们的生活及消费水准与1994年有了很大变化,继续沿用1994年颁发的配套指标在实际使用中肯定有很多问题出现。如近年北京人口负增长,就读幼儿园、小学的人数大减,教委也在压缩小学及幼儿园,但配套指标一直没有变化,规划部门仍按此指标进行项目审批,各区教委按此指标进行接收,最后小区学生人数不够,无法办学,只好挪做它用。而目前由于人口老龄化,小区迫切需要开办一部分老年人服务设施,却没有地方开办。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区居民迫切需要小区建游泳池、网球场等设施,但配套指标上却没有。

为此,北京市政协委员任志强提出,应根据目前发展状况,从实际出发,修订相关指标,并对已建的强制性小区配套设施移交政府部门,重新安排使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